今年第一次买小说,雷蒙德卡佛的《大教堂》,首先书封上的推荐语是吓人的。昨天在手工蓄水的厕所里一口气看完了这篇短篇,接近结尾的时候,我产生了许久没有的阅读恐惧,到了最后五百字,我匆忙走出厕所,因为气氛实在是不对劲了,这种感觉,只有看卡夫卡的时候才曾出现过。三个人物,盲人、盲人的知己我的老婆、还有我,心理状态平缓却潜暗涌,文字语言简单到只剩骨头,三个人物无力苍白到病,但节奏波澜不惊,后段,巫师一样的盲人开始“剔骨疗伤”,发功,接引灵魂,庞大的药效在结尾开始弥漫到全身,能量强到甚是吓人,每一招都在不显露间,谓之极简。情节里多次表现到触到了手指,不如说就象上天触到了每一个茫然失措的魂,人为上帝建造居所,不如说是人自己的避难所和监牢,它有多精致,那么人的迷失就有多复杂。